二、计算题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讼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 计算公司应各向甲乙丙三人支付多少费用。

愉快的向日葵
于2022-11-06 10:13 发布 10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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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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