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7-01 10:34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A项目的土增税已在2010.8月清算完毕,适用税率30%;但是10月份尾盘又有销售,请问10月销售的房屋要按什么税率来征土地增值税?.

青柠 解答

2017-07-01 10:40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因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应当按上述规定确认扣除项目金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土地增值税。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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