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口货物,分送到其他企业使用,相互之间未开具发票
木水星辰
于2017-06-28 16:02 发布 923次浏览
- 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28 16:07
企业进口货物,从关联企业(申报关联企业时未申报说明有关联企业)台湾公司进口货物,单价报高国内产品价格许多倍,货物进来后大部分货物直接运送至其他地区公司(公司名称不同,有的法人相同有的不同,是同一老板的企业)发票开苏州企业抬头,实际少部份货入苏州库使用,运送给其他企业都未开具发票,账面上做的都入苏州库和领用使用材料了,这样是否违法,若违法你们要提供哪些资料?另还有从其他企业开具发票,实际未收到材料,虚拟交易,为了把钱汇向不同的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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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6-28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