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8 13:17
我公司2011年3月29日开具给对方增值税发票,当月此发票我司正常抄报税并按规定记账。11月对账发现此发票对方未收到,经查原因为我司业务员疏忽未邮寄,现此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在我司,并且已过认证期,我司是否可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并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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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们单位需要开红字信息表,对方才能给你开红字发票。
2022-03-11 18:01:08

你好,同学。这是可以的。购买方没有认证的,就是由销售方开具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发票的
2020-11-18 19:46:42

你好!
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2020-05-21 21:59:05

对方作废了,你就不能认证了的
2020-04-07 13:36:24

专用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1.发票没认证。
销方申请, 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020-03-05 1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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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8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