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8 08:20

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于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为小企业减负。我经营一家小商店,符合减负的条件,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辽宁省什么时间能够实施这项法令,为我们小企业减负。--------------------------.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8 08:33

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辽财税【2011】942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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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20-02-02 15:28:41
按期纳税的,每月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每次300--500元
2019-04-03 15:50:39
您好, 是3万元。
2018-06-21 14:57:30
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22-01-17 17:14:29
因为不同的纳税人 起征点不一样
2019-11-26 0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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