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7-06-26 15:44
我司是一家出口型的外资企业,从10年12月起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要求是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和当月审批的免抵税额之和,我司70%出口,30%内销,每月都不产生应纳增值税,所以每月都按免抵税额的7%来缴纳城建税,但免抵税额共900多万,远远大于销项税额600多万,疑问是即使销项税额全部作为计税依据也不过600多万,而现在却按900多万来缴,这个是否正确,按免抵税额征税的文号是多少?(另外免抵税额仅仅是做账找平的一个数据,没有实际意义,以它作为计税依据是否合理?).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根据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跟“当期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附加税
2024-08-03 17:06:26
同学你好,不分公司的性质,都是按照 印花税法 缴纳的
一般情况 下,针对 销售, 每季度申报时,按照 销售收入 申报印花税
2024-06-29 14:06:54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进出口关税计税依据是报关单。
2022-02-20 16:16:37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出口发生的实际金额和税率。
2023-03-07 09:38:30
你好,同学
第一种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包括货物的成本,从仓库运到港口的运费等相关的费用
第二种就是进口了来料加工后出口,货物的总成本要扣除来料的成本
2022-11-17 13:28:0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999 解答
2017-06-26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