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5 09:18

您好!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额按“服务业”申报缴纳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若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其“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依法代扣代缴。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税项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1999]099号)的规定,代扣代缴或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如下:(一)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元(含,下同)的,扣缴人暂不预扣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超过1000元的,扣缴人按3%预扣率预扣个人所得税;(三)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不超过元的,按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四)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元以上的,按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250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的,依照前项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分别进行加成:1、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加征五成;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您可以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发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清单:(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付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务提供方(即收款方)全称、提供劳务具体内容、价款结算方式(按月、按次)、付款金额、时间。付款方为个人的,由当事人签章;付款方为单位的,加盖公章;(4)收款方有效证明(收款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方为单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收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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