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公司 有个项目名义上是我公司实际是挂靠我公司三人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合作开发 我公司又是施工总承包方(三人挂靠我公司) 关系比较复杂 我们又是甲方的合作伙伴共同开发 又是乙方工程总施工方 我们怎么处理呢

生如夏花
于2022-10-10 15:13 发布 97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10-10 15:26
挂靠经营虽普遍存在但本身不合规,挂靠方名义上是被挂靠方的项目部,也只是形式上将其合法化,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您参考: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所有的资金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建筑成本中的人、材、机和期间费用的比例以工程概算清单中的人、材、机和期间费用占整个项目总造价的比例为准。
4、所有的成本费用必须遵循合同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等“四流合一”。
小贴士:现在金税三期比对较严,不论会计账上如何核算都无法彻底规避挂靠的风险。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参照总公司会计科目及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建账,
2020-06-19 23:51:04
同学你好,不能这样开的,这样属于虚开发票,要按实际金额开票;
2022-02-28 14:20:50
您好,学员,建筑服务开发票应该注意如下:
一、备注栏备注问题: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建筑服务发票,必须按要求备注;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都必须备注)
二、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开具发票特殊规定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选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建筑服务预收款”,对应编码以“612”打头。
2022-01-02 07:16:11
你好 建筑公司对外开具发票多少税点就要缴纳多少,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9%
2021-10-16 23:19:14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
2020-06-14 15: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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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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