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22 12: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奖品,应按“偶然所得”项目,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税率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收入 -交的相关税费 等 *20%
2022-12-23 14:19:09

您好,是直接计算三个月的是吧
2022-11-26 10:43:24

同学您好,计算公式=30000* 80%*70%*20%
2022-06-18 13:12:38

您好,本题目正确选项是B选项
2022-06-11 15:18:40

同学你好
.2017年6月,某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张某从该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10000元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1-20%)*20%=1600
2022-01-04 15:18: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