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9-28 17:40

你好 
一、全电发票的开具
1、可以开具全电发票的地区:
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2、全电发票票面信息
全电发票无联次。
全电发票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为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没有发票代码,统一为20位的发票号码
3、全电发票怎么开具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直接开具全电发票,无需借助税控专用设备,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这里要注意,全电发票与利用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区别。
4、全电发票交付
试点收票纳税人可以通过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开票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销售方也可以能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5、红字全电发票开具
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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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董老师,想咨询您个问题。

    朋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

  • 老师,有一家公司什么业务都没有的,2025年另一家公

    是的,汇算清缴直接纳税调增 800 元即可,这样处理完全合规。 原因 费用是 2025 年发生,2026 年补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上已入账; 无发票,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2025 年原年报没这笔费用,汇算清缴直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 800 元,无需修改 2025 年财务报表

  • 我公司零费用股权转让,工商和税务都通过了,还需要

    1. 工商税务已办结后,只需在电子税务局做股东信息变更备案,银行同步更新股东资料,留存转让协议、决议备查就行。 2. 股权转让不用开发票,也不用额外做税务登记。 3. 公司正常经营开票不受这次股权转让影响,直接正常开即可。 4. 零元转让按税务已通过的结果,无需再补税费手续。

  • 老师你好,出纳要把哪些单据移交给会计呢

    您好,比如现金收付凭证,银行回单,费用报销单,工资发放单

  • 这一步结转增值税 实际工作需要做吗?

    您好,要结转的,不过这个结转不规范 月末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个二级科目余额结转到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科目来结转,不用把进项销项科目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方向,上面分录可以是反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结转:有的说两次,把销项和进项都结转为0,有的说就结转一次 转到未交增值税就行,因为销项进项能知道全年累积数是多少?按税法书上是每月结转但不是用三级科目进和销项结转,用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未交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这样一年多少进和销都能看到累计数,税法书上这么写,他是经过专家分析的,有他的道理。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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