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17-06-20 18:21
概况:某社会团体2011年取得上级政府部门补助200万元,同时取得房租收入50万元。收入对应的支出均分别核算,本年度发生支出220万元(其中政府补助对应180万元,房租对应40万元),结余30万元。假如该社会团体符合《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等的相关规定。请问:1、该社团能否向相应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2、若申请通过,其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为-170万元(即:调减政府补助200万元,并允许税前扣除18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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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解答
2017-06-20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