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2010成立的,经营范围为农业技术开发:谷物、豆类、饲料、果品、蔬菜、水产品、鲜冻畜禽产品批发、代购代销。之前都是在国税交的企业所得税,今年1月份起地税说我们经营范围第一项是农业技术开发要求我司要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现在出现了国地税重复收税的情况,地税税管员说她们没错 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jossonli
于2017-06-18 09:09 发布 795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17-06-18 09:19
您好!现在这样的都是在国税处理了。实际上如果国税已经先给你们核定了企业所得税的话,地税就不应该在核定了,建议你找下地税的管理员,如果实在不行,只能问问他们的领导,比如地税的副局长之类的额。
相关问题讨论
预交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那么你在异地预缴的时候,这里的基数都是你的合同金额,也就是不含税销售额。
2020-04-07 23:22:49
你好,可以的
2016-08-22 11:44:30
你好,预缴的税率是正确的,回来申报的时候你是查账征税的,根据你的利润缴纳预缴的可以抵扣的所得税的税负在2%左右。
2021-12-01 17:18:01
你好 有一个本年累计预缴的税费栏次的
2021-04-13 17:14:05
没有纳税申报调整事项,按照利润表的利润数申报。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不含税3%预交增值税
2019-04-29 0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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