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6 14:4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 去看看个体户你是查账的还是核定的?
2022-04-07 10:58:59
你好,先去注销税务,需要填写很多表格,再注销工商就可以了
2019-09-26 15:38:17
对公账户都好注销。去问银行流程正常注销就行了
2019-07-07 12:41:47
您好,已经注销的,就不能再恢复了,您可以重新注册
2020-08-03 08:16:26
先税务再工商 这样的步骤
2019-06-27 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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