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皋一家房地产公司,对于建设方提供的材料,在项目完工时要不要补税的问题看了网上很多类似的答复,有说要补交,有说不涉及营业税,实在有点搞不清,恳请给个肯定明确的答复举个明确的实例:建设方买了100万的门窗(门窗销售企业已开具了100万的国税销售发票),事实上门窗也是这个卖门窗的企业自己装的,这100万的门窗在清算时要不要去地税局补交营业税?是直接缴纳100万的税还是让施工方开具100的建筑业发票?
jossonli
于2017-06-15 17:23 发布 901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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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结佣是销售房子以后给的提成
2020-03-02 16:10:45

1、产成品: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2、开发用品: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3、原材料: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开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4、未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企业购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5、在产品: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2019-11-15 16:34:47

第一笔收入确认,筹建期就结束了
2019-09-25 16:55:18

你好,可以的哦,现在基本都是包出去的
2019-03-08 09:33:49

你好,会涉及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
2018-07-30 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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