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年底我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给合作单位,截止月前对方仍未支付款项。近期得知与对方的合作合同需要终止了,协商款项不需支付。但是对方单位把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弄丢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在实务和税务上我公司怎么处理比较好?

瑶9452507
于2022-08-18 14:03 发布 66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8-18 14:05
同学你好
挂失然后重新开就可以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是3%的普通发票的可以免
2022-11-24 12:36:46
你好在勾选平台,收到这个信息是不用处理的。
2021-12-28 14:58:20
旅客服务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这种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金税盘和他的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
专票不允许抵扣的,这个需要看具体的业务,福利费、招待费、贷款服务、娱乐服务、餐饮服务,这些不允许抵扣。
2022-02-20 14:08:24
你好
借:原材料 26,000%2B1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13%%2B1000*9%,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借方合计金额)
2022-04-01 11:43:43
您好,这个的话,因为19年4月,修改了开电子发票的权利,也就是当时出现的出行费电子发票
2024-09-15 1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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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9452507 追问
2022-08-18 14:56
朴老师 解答
2022-08-18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