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14:22

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时许诺若干年后可将房屋价款归还购房者,这是经营者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行为,应按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不得减除所谓“还本”支出。因此,对以承诺20年内返还 50 %购房款的优惠方式销售的公建房源,不得减除“还本”支出,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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