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08:12

技术咨询中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22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通知》规定办理免征增值税项目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4.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对纳税人来说,即使符合《条例》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但是未按照《办法》规定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仍旧不能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要符合政策,还要履行程序,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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