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9:12

三个月前开给客户专票,客户未认证,近期客户突然倒闭,退回未认证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7 19: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第一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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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我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因有关人员分娩请假,该发票超过认证期限而没有认证,现对方要求我司重开发票,否则不予付款,我司可以申请红字发票吗?
2017-06-20 15:22:09
认证,或者做进项税额转出都行
2017-03-12 15:30:48
在一般的专票认证
2016-05-27 14:24:21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2018-11-05 17:11:10
金税盘无法认证发票哦 需要到税务局网站或者税务工具认证
2016-06-24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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