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6-07 10:24

尽量查找,属于发票管理不善的行为。税务知识后会罚款或取消领专票的资格

心灵静土 追问

2017-06-07 10:32

老师,发票是对方弄丢的,如果实在找不回来了的话,需要对方出证明吗?谢谢!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6-07 11:28

首先作废时,必须将发票联系收集齐了才能作废。对方出个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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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抵扣是税额不是不含税的金额
2019-03-12 10:00:56
你好 可以的,现在可以拿复印件入账的
2022-06-21 07:50:46
增值税发票不要抵扣联可以抵扣吗?
2015-09-28 20:11:43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办理丢失证明,然后用发票联认证抵扣
2018-05-03 15:41:18
根据《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纳税人应该取得一次性加盖清晰可见的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
2017-06-21 1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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