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是不是一定要先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我想问下是不是一定要按照这个步骤来做呢,可不可以不计提直接做最后一笔分录呢?
????正平????
于2017-06-01 15:56 发布 70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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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行的。应该是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 银行。
2017-06-05 14:57:24

你好,需要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的
2018-03-30 10:19:49

你好了
还要产我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
2021-06-08 14:52:47

你好,是的,直接通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来核算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符合这个勾稽关系就可以的
2018-01-22 11:18:32

你好,是的,是这样处理的,
2020-09-17 16: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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