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1 14:22

公司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2)缴纳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4)提取法定公积金;(5)提取任意公积金;(6)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所以,如果不分配盈余,在按照顺序分配了前三项((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2)缴纳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后,是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除非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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