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中单项工程进场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水泥)由甲方采购,甲方自行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负责。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的成本发票还能用吗?
江海燕
于2022-07-12 11:43 发布 707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7-12 11:44
你好 1; 是的。 这个还是可以用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计入工程施工就可以了
2022-03-10 09:41:51
建筑企业材料发票未到不可以提成本。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材料费》为例,准则第四章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准确地认识、确认材料的实际购买情况,核实购入的材料的实物以及购货凭证,发票到账后方可认定购货发生,发票未到账时不得提前认定购货发生,不得提前认定购货成本,未认定购货发生,则不得提前确认购货成本。因此,当建筑企业材料发票未到账的情况下,不可以提成本。
例如,某公司购买某种原料,发票未到,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得提成本,直至到账后方可认定购货发生。
2023-02-25 12:34:48
你好 1; 是的。 这个还是可以用的
2022-07-12 11:44:35
这个属于材料成本的
2026-02-03 18:33:55
你好 按税法理解 您的企业这个应该是混合销售
1、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2022-02-27 18:09:4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江海燕 追问
2022-07-12 11:51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12 11:54
江海燕 追问
2022-07-12 12:00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12 12:29
江海燕 追问
2022-07-12 12:32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12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