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生产型出口企业,有部分客户采用CIF结算方式,以往海运费都是在开票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运保佣,等到付汇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运保佣。然而今年上海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改革,上海的运输公司都开来了海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抵扣和不抵扣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抵扣和不抵扣对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的影响
jossonli
于2017-05-31 09:31 发布 1879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31 09:35
我认为是应该抵扣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表明承运方是中国境内的公司所产生的营运增值,按中国的出口退税精神,为鼓励出口,对国内货物及劳务所产生的增值税都可以在出口环节退回,而财税【2005】165号文规定取得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发票及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抵扣与此并不冲突。所以我认为,不但可以抵扣,还应该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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