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5-30 20:51

您好,优惠政策如下。  
废旧物资名称有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新政策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上述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 
  销售废旧物资税收政策有变 
  财税[2001]7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新政策取消了免税优惠,要求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抵扣有变 
  财税[2001]78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凭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新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享受优惠的条件有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 
  3.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新政策规定,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适用退税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要求报送资料有变 
  国税发[2004]60号文件明确,回收单位必须按现行规定填写《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将其电子信息与纸制资料随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进一步明确,回收经营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下列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回收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财务核算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政策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外,应提交下列资料: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享受退税的比例有变 
  原政策规定免税。现政策规定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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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的意思是指什么?
2020-03-17 21:20:26
您好,是免税收入,前提要办理免税备案,并获得批准。
2017-06-01 12:47:36
你可以看下这个 对应的政策后面都有的
2019-08-23 09:35:07
你好,承包方如果是小规模季度不超30万,免增值税
2019-04-29 08:52:26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费扣减、享受条件以及办理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措施**。下面将具体介绍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1. **享受主体** - **定义与范围**: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面向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年度,即毕业所在自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优惠内容** - **税费扣减**: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限额标准上浮**: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3. **享受条件** - **实际税额限制**:纳税人实际应缴税费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税费为限;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 **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 **经营期不足一年的情况**: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4. **办理方式** - **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 - **申请程序**: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向创业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符合条件后注明相应税收政策字样[^3^]。 -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享受本项税收优惠。 5. **政策依据** - **文件依据**: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以及其他相关公告和部门政务指引。 综上所述,这些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青年创业的支持和鼓励,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降低了创业门槛,增强了创业动力。
2024-07-11 20: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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