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总公司在省会A,分公司在同省另一个地市B,成立的目的就是满足B地客户要求,实际B公司的人员工作都是总公司这边人在做的,现在分公司有了收入,要把收入给总公司的员工发下去,如何账务处理比较合适呢? 1、可以直接在分公司账户给员工作为工资发下去么,可是这些员工的社保个税平时都在总公司申报的,这样会有问题不? 2、如果把分公司的收入划转至总公司再下发工资,这样总分公司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处理? 谢谢老师

hdsjz
于2022-07-07 10:57 发布 726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7-07 11:01
你好; 1. 可以的。 自己去发即可 ; 分公司那边税务局要求分公司单独做账报税不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是异地的话,需要单独做账。如果是在总公司一个地方的,在总公司一块做就行,不用单独做。
2024-04-23 19:18:35
单独的出一个工资表就可以的,这个做劳务报酬,需要给他按照劳务报酬来申报个税。
2023-07-15 12:20:57
你好!你缴纳的时候怎么做的分录,就做相反的分录
2023-06-21 14:00:55
你好,同学,是要需要从对公账户扣款呢。
2022-10-30 21:40:35
你好!这个个人转入你们公司账户,你们只能当代收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2-05-16 16:13:0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hdsjz 追问
2022-07-07 11:02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07 11:07
hdsjz 追问
2022-07-07 11:13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07 11:16
hdsjz 追问
2022-07-07 11:21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07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