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营改增后进项可以抵扣吗?
jossonli
于2017-05-26 22:03 发布 71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6 22:07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附件二第二条第(一)款第2小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自8月1日“营改增”之后,购入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符合可抵扣政策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