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5-23 09:01

你好,可以的

梦梦 追问

2017-05-23 09:07

@邹老师: 
目前的情况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唯一区别就是: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所得税的征收率不同,是吗? 
除了部分费用要归结到研发费用,此公司的外账处理和制造业的一般纳税人有没有区别?

邹老师 解答

2017-05-23 09:08

你好,不是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才可以加计扣除的 
一般企业也是可以的 
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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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没问题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明细项目选择了“制造业按100%加计扣除”,或者主动勾选“全年100%(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本行显示“全年100%(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第L1行、第51行、第52行自动计算。点击“保存”,该表申报结束。
2023-05-30 18:04:29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022-08-08 20:15:49
你好,没有限额的,只要是实际发生的
2021-03-25 17:20:30
你好,1按照研发人员的工时进行分摊记入研发支出。计提时借研发支出-直接投入 贷应付职工薪酬2可以记入研发支出的, 3费用化支出,一般是月末从研发支出转到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而不是季度转
2021-03-06 19:34:09
你好,当然需要有研发费用啊。你们作为高新企业,研发就是心脏啊
2021-01-12 09: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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