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在的 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您好,我1-3月直接 把临时人员的工资放在应付 问
您好,你是要把账调下,是吧 答
如果是FCA如何申报收入 问
您好,1. 报关单上成交方式必须填“FOB”,并在备注栏注明“FCA(具体交货地点)”。因为海关系统没有FCA选项,且FCA不含主运费和保险费,费用构成与FOB一致,所以直接对应填报FOB,同时备注清楚贸易术语,方便税务审核识别,避免影响退税定性。 2. 收入确认时点是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且拿到经签字的提货单/承运单当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收入确认看的是控制权转移,FCA模式下货交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了,控制权不在卖方这儿,所以按准则就该确认收入,后续报关单、提单等流程不影响这个时点。 3. 税务申报方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增值税纳税申报在确认收入的次月进行,依据是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另外,FCA模式下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卖方不用操心,运输服务也不是卖方的单项履约义务。 答
老师,个人社保怎么代扣?按多少代扣代缴? 问
您好,这个是我们这边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答
2024年1月的折旧不计提了骨,当月减少当有照计,下月 问
成本模式下,2×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增加,下月起计提折旧,因此 2×22 年不计提折旧,从 2×23 年 1 月开始计提。 2×24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 2×24 年 1 月无需计提折旧 答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劳务派遣公司已开税票,个人所得税是劳务派遣公司申报还是用工单位申报?
答: 劳务派遣公司开票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首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手段,验证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身份,并根据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计算应缴纳的税款。然后,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将缴纳的税款交至国家税务机关,并出具纳税申报表。用工单位无需参与申报、缴纳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自2013年7月起,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对劳务派遣行业实施专项检查,目的是强化劳务派遣行业中税收管理,促进普惠性、公正性税收环境。此次检查也暴露了劳务派遣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劳务派遣公司虚假申报、故意避税,用工单位不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履行申报义务等。
劳务派遣公司要给派遣员工申报个税吗?
答: 是的,的需要申报个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我公司刚成立 3人都是劳务派遣 请问个税怎么申报?3人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个税 那么本公司的个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 你好,可以的,可以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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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学堂 追问
2022-06-15 17:54
星河老师 解答
2022-06-15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