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6月份才提交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但是显示适用有效期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那本次我们报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把1-5月份所有进项税额的总和一起申请加计抵减呢
老实的季节
于2022-06-15 14:31 发布 77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6-15 14:31
同学你好
这个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就可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73万的依据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2017-12-01 16:31:02

你好,认证的进项抵扣不完,可以一直留抵。没有时间限制
2019-05-08 09:38:02

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1-06-09 16:35:24

这个已经属于企业放弃抵扣的权利,直接视同普通发票入账。
2020-05-24 15:51:11

不处理,你做借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进项税额 结转这个就可以,
2020-03-19 16:06: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老实的季节 追问
2022-06-15 14:34
朴老师 解答
2022-06-15 14:40
老实的季节 追问
2022-06-15 15:20
朴老师 解答
2022-06-15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