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音乐艺术培训机构,全班集体理论课费由学校承担教学,而代收学生一对一课时费要交给兼职的老师,这一对一的费可以不视为学校收入吗?收的一对一费,可以理解为代学生找老师而托收的费用,不应视为学校的收入,而实际上学校也没有留成,学校仅从学生的大课费、生活、住宿水电费中产生收益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6-14 15:31 发布 112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具体问的是?
2016-10-18 13:20:17
你设另外5个人电费为X元,另外3个人的电费就是X乘以(1+20%)这样算就可以了,加起来等于340元,住了11天的那个人就是X乘以30天乘以11天
2019-05-16 17:00:51
100/总天数
每个人的天数*上面单天
你这样算平均不准确的
2019-05-09 11:35:05
您好,您说的是哪种格式的啊
2023-08-14 13:41:57
同学你好,最好到供水局,供电局去办理变更手续,之后再缴纳。
2022-07-21 1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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