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企业向别的公司借款,支付了利息,但是对方公司未给我司开具发票,而是已经进行了无票收入申报,他们又不方便更正申报,所以这一期的利息我司就收不到发票,这个可以对方提供什么资料,我司作为入账凭证吗?

sweet
于2022-06-06 11:19 发布 944次浏览
- 送心意
李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6-06 11:24
你好,你给他钱的话会有单据的,会有转账的单据,那个作为你的附件就可以,你可以在凭证上确定你的支出,但是,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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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zhi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八条也规定,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配比计入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可作为财务费用直接扣除。
2022-06-16 14:27:21
您好,是可以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48,借银行存款9.48
2022-04-28 21:20:30
利息收入入账借方-4.98,期末结转应为贷方+4.98,表示将费用转为利润。
2024-09-05 09:45:26
你好,如果是之前遗漏入账,可以在现在补做入账处理。
2023-04-28 15:48:19
你反冲一笔重复的就可以
2022-06-02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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