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制作通风管道的企业,就是购进原料镀锌板,再做成通风管。现在和另一家企业就同一业务分开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销售原料镀锌板给他,另一合同是安装服务(其实还有个原料制作风管,然后再安装的过程)。 问题1、第二个合同 可以都是按9%安装费交税吗?还是制做部分按13%,安装9%分开交? 问题2、因为常有这种业务,后期签合同第一个合同是不是得按销售成品风管签还是按原料签合适? 麻烦老师解答详细些。谢谢。
不见不散
于2022-06-05 10:01 发布 44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6-05 11:30
1,安装9%,销售制造材料13%
2,正常情况,因为你这里主要是销售这个材料附带的安装。那如果说你附带的安装占比金额非常小,这种你可以全部按13%从主交税,但如果说你安装和销售是独立的,分开签订合同,那么这个就是分开缴纳。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不见不散 追问
2022-06-05 19:53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6-05 19:58
不见不散 追问
2022-06-05 20:02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6-05 20:06
不见不散 追问
2022-06-05 20:12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6-0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