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丙某因孩子找工作一事找到乙某,乙某遂将丙某介绍给甲某,甲某答应帮忙,丙某送给甲某10万元。后在甲某的运作下,将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丙某之子安排进公司。甲某将其中1万元送给乙某作为“中介费”。 后来,乙某与人赌博钱欠上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甲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甲某很害怕,于是再给乙某2万元。 事过不久,乙某又找甲某要钱,要与甲某合伙炒股,要求其将掌管的公司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保证2个月后偿还,获利后二人“分红”。甲某就把自己掌管公司经费20万元给了乙某,2个月后乙某果然如数归还本金,并给了甲某1.5万元“红利”。 问:(1)本案中甲某、乙某、丙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分别构成何种罪名? (2)甲某、乙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构成何种共同犯罪?
学堂用户ecywz9
于2022-05-29 13:02 发布 38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构成犯罪
敲诈,因公谋私
2,构成
就是一起的行为导致的触碰法律
2022-05-28 23:25:41

你好,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就是
2017-07-05 13:00:20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01-08 07:08:28

您好,可以私户交易一部分,别全部都是对公的
2023-07-07 17:44:40

/(1-8%)
或者*8%
这两种都可以的
2023-06-21 17: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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