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红 北京飞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既生产消费税税率为9%的 小汽车,又生产消费税税率为12%的小汽车,2018年不含税销售额合计 6000万元,公司拟进行不同消费税税率的汽车是否分开核算的消费税税收 筹划,请从以下方案中作出选择: 方案一:合并核算,按12%的税率计缴消费税 方案二:分别核算,消费税税率为9%的小汽车年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 元:消费积税率为12%的小汽车年不合税销售额2000万元

学堂用户h83q66
于2022-05-27 09:46 发布 94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了,数据不大对,方案二的销售收入加起来不等于6000
方案一,交消费税=6000*12%=720方案二交消费税=3000*9%%2B2000*12%=510
2022-05-27 10:56:24
外购。在销售的。364万*9%加14170/1.13*13%
2024-01-08 08:49:19
您好,是的,除非您有偶发性交易
2021-09-21 15:05:09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2-03-18 22:49:07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该题针对“零售环节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2020-02-15 1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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