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1年4月20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00 000股,支付价款合计609 00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7000元,另支付手续费、佩金等交易警用2000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5月2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20年现金股利700元。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0元。2021年8月12日,甲公司以每股 7.10元的价格将股集全部转让。 要求: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请根据甲公司上还业务,作如下账务处理: (1)2021年4月20日购入时:(2)2021年5月26日,收到股利时;(3)2021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时;(4)2021年8月12日,出售股票时。
学堂用户huqymu
于2022-05-26 18:49 发布 1286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5-26 18:54
您好
(1)2021年4月20日购入时: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609000-7000=602000
借 投资收益2000
借 应收股利7000
贷 银行存款609000+2000=611000
(2)2021年5月26日,收到股利时;
借 银行存款7000
贷 应收股利7000
(3)2021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28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6.3-602000=28000
(4)2021年8月12日,出售股票时。
借 银行存款100000*7.1=71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630000
贷 投资收益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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