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与审定价发生了差额,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发票退回红冲;按正确金额开出了发票,并重新预缴了税款,而红冲的发票被作为退预缴税费处理;上月申报时按净额(负收入)冲减上期销项税额,没有通过往来计提,本月收到上月退税。如何处理?请老师帮忙解决。

欣欣子
于2022-05-09 15:27 发布 62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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