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2014年秋季学费共计2131600元,学期为4个月,其中有157075元为现金收讫,其他学费为银行转账存入学校。 为什么贷方记账:预收款,不直接记账:提供服务收入学费收入

铃铛
于2017-04-27 14:39 发布 110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侨
职称: 注册会计师、金牌讲师
2017-04-27 17:06
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没有提供完服务是不能全额确认收入的,因此先放入预收款,可按一定比例(具体根据公司规定)分摊结转每月的收入,从预收账款科目转入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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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 追问
2017-04-27 17:41
王侨 解答
2017-04-27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