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的一家新的公司(以两名自然人),今年开始投资建设,注册资本500万,目前已经投入了3000多万,主要是土地购置和基建项目,想请问,投入的那3000多万,是股东也是法人自筹资金打入公司基本账户,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这样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合适吗?怎么处理更合适呢?还有就是,目前还没有转一般纳税人,因此项目建成后不做生产经营,只做出租厂房收取租金使用。

Mandy
于2017-04-21 13:16 发布 11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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