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劳务所得个税的相关税率、相关算的方法、相 问
你好,这个你可以参考这里 https://www.gerensuodeshui.cn/index_lwbc.html 申报的话,看个税申报的课程就可以了。 答
老师 我们是建筑公司 老板名下好几家公司 但是 问
不建议这么做,有合规风险: 工资需发给有劳动关系的员工,A 不是 B 公司员工,B 发工资无依据,还可能涉及个税、社保违规; 跨公司报销需费用真实关联该公司业务,若仅为能报销而拆分工资,易被认定为虚列成本。 合规做法是通过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明确关系,或按实际受益公司清算代垫费用。 答
老师好 我们公司现在要转让 当时注册资本金是10 问
你好,是的,不到位,被查了要罚款的。 答
老师,想咨询一下。二手车市场以公司名义开了2000 问
开了就要申报的,不然投诉对方乱开 答
老师,请教一下股东变更遇到的一些问题 问
同学,你好 具体什么问题呢? 答

老师 这个纳税等级2021年的 怎么才能看得到?[图片]
答: 同学你好报完年度所得税之后才有
老师 这个纳税等级2021年的 怎么才能看得到 老师这个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的文件 去哪里下载
答: 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三、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1),对当前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附件2)调整相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状态,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相关规定,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 申请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应同步提供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其破产重整前发生的相关失信行为,可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中破产重整企业适用的修复标准开展修复。 四、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15年第85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第(十)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所附《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同时废止。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请看图片,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是等于-50+100=50万,对吗
答: 对的。你的理解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