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是,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格,减支付相关税费。没有考虑房屋原值的。答案是房价过低,可以核定征收。是这样的吗?那再次转让,如果转让价过低,也可以核定吗?
YLU
于2022-04-14 10:49 发布 167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4-14 11:06
你好!是的。税务局是可以给核定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是指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核定征收吗?
2022-01-13 20:12:37
是的
2019-01-13 10:06:59
你好!是的。税务局是可以给核定的
2022-04-14 11:06:10
你好 这样怕有差异 ;到时怕你与审计的数据有差异 ;造成你们虚假申报的 ; 是的
2022-06-09 14:28:33
你好; 你们如果是查账的 ; 就得 按照实际来出报表 ;按照报表数据来做账的; 怕审计与你实际有差异的;
2022-06-09 13: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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