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一层为商铺,其余为住宅。住宅已经全部售出,商铺销售很困难,长时间无法出售。于是公司决定在等待销售期间将商铺出租,但是也只能出租一部分。问题:出租部分是否需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没有出租部分也在招租,是否也应该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且采用成本模式,折旧应该怎么提?如果后续又把商铺出售了,应该怎么处理?如果租期届满,没有租出去也没有卖出去,如何处理?

喜悦的鲜花
于2022-04-13 14:35 发布 68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概念里面是有说明这个特殊事项的呢
参考一下图片
2022-03-29 18:47:07
你好,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020-02-10 22:34:29
你好!
1.定义: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范围: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022-04-09 18:46:03
教材大纲有的,一般会考,不能押不考的
2022-03-12 14:59:25
这个看用途的,可以转化的
2018-05-30 11:33: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