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公司(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一批药材用于生产 A、B 两种药品并全部实现销售,其中 A 药品属于免税药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100 万元;B 药品为应税药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300 万元。已知,该制药公司本月购进的药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 48 万元,但无法划分用于生产免税药品的药材金额,则该制药公司本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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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28 14:50 发布 154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应纳增值税是3.9-1.95=1.95
2021-04-17 15:41:10

你好,计算该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额=39000-19500=19500
2020-07-09 17:03:27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2-02-16 13:37:14

你好!可以的。可以抵扣,也是按进项与销项的差额
2021-08-11 09:55:23

专票上的税额,是以该发票所载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如果本月只有此张发票的话,那么该发票的税额就是当月确认的应交销项税额。
2018-08-31 13: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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