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成立的分公司,关于发票方面的工作是什么流程
贾婷婷
于2022-03-15 14:52 发布 577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2-03-15 14:56
你好,
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虽然销售方将货物仓储在分公司,但销售方是将发票开给总公司的,分公司并不是因要销售此批货物而接受,分公司仅为总公司仓储此批货物,因此分公司将此批货物移交时不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成立分公司后如何开票缴税
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总公司与分公司应在各地办理了独立税务登记证。总公司与分公司都是流转税的独立纳税人。
总、分公司在同一县市,可以做内部调拨,不用开发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贾婷婷 追问
2022-03-15 15:03
贾婷婷 追问
2022-03-15 15:05
庄老师 解答
2022-03-1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