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想请教个问题,公司注册资本是200万,资本实缴30万,股东一共3个人,法人占比52%,未缴资本170万是不是一定要按照工商登记股东比例分摊实缴完,还是法人可以独立缴完剩余170万,现在另外两个已经没有在公司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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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10 09:11 发布 51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10 09:18
您好!你法人缴再多,只要没有在工商变更,都没用,只能占章程规定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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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实缴是2032.6.30前
为了落实《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金实缴期限问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注册资金的管理制度意见稿。意见稿里,设置了已经存在的有限公司,给予了三年的过渡期。在新的《公司法》出台前设立的公司,设置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需要将出资时间调整在五年内。过渡期是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出资时间调整在过渡期五年内,也就是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2024-04-21 21:01:06
您好。就是这个投资款没有交上来。
2022-07-04 20:07:43
你好同学,现在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了。
2021-11-02 20:45:47
公司这个 赔偿只按注册资本的这个资金为限 ,
2020-03-25 10:11:34
你好,可以去减少注册资本
2022-03-31 17: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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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