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之前帐搞错了,前3个季度都把个体工商户当小微企业计算所得税了,但最后一个季度系统跳出来可以减免那6万每年的减免额,然后就减了,就最后一季度没交所得税,现在的问题是汇算清缴中经营所得税变成负数了,然后综合所得呢是在这个个体工商户中法人12000一年的工资,另外她还有在其他公司任职的工资36000一年,这个她个人所得税该如何报,是不是她这里就不能减6万的减免额了,还是我应该将经营所得调增,不扣除这6万按正常算经营所得税,把这6万放在个税里扣除划算点,因为上我经营所得中利润总额只有3万多,帮我看下,我该怎么调整?

随风而去123
于2022-03-09 14:30 发布 83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小霞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03-09 14:34
你好,你应该不在经营所得税扣除6万,而在个税里面给法人扣除6万元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只填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2022-03-16 16:53:57
个体户经营所得没有规定一定汇算清缴,个人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指结合所得四项,不包括经营所得
2022-03-20 22:28:33
你好,你应该不在经营所得税扣除6万,而在个税里面给法人扣除6万元
2022-03-09 14:34:07
可以的,如果在工资那边没有抵扣的,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抵扣。
2022-03-21 21:00:27
员工是一样的,这个做汇算清缴
2020-06-27 0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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