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关于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有专用发票如果用于应税项目比如说办公楼、厂房是否进项税额可分别与第一月抵扣进项税额的60%第13个月抵扣剩下的40%,用于员工宿舍等建筑物是否不能抵扣,第二问建造的固定资产购进的建筑建材 如钢材,铁板等如果用于办公室或厂房建设 并且是专用发票 这些进项可抵扣否,用于员工宿舍的这些是否不可以抵扣,第三问关于办公室或者厂房的修缮 装修所支付的钢材、装修等服务开出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是否有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详细文件可否发一份,如有疏漏之处还望补充!
率性而活
于2017-03-24 08:06 发布 2098次浏览
- 送心意
清风缕缕老师
职称: 高会、注会、律师、注税;多个会计协会兼职
2017-03-24 08:12
1、用于员工 宿舍,专用于职工福利的,该建筑物不能进项抵扣。
2、是的,为建筑不动产购入的钢材等材料可以抵扣,到于专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抵扣。
3、相应的用于装修的进项发票也是可以抵扣的。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详细文件,主要是一个关于固定资产中不动产的界定的文件,另外是不动产构成部分的附属设备也按此规则,包括《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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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员工 宿舍,专用于职工福利的,该建筑物不能进项抵扣。
2、是的,为建筑不动产购入的钢材等材料可以抵扣,到于专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抵扣。
3、相应的用于装修的进项发票也是可以抵扣的。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详细文件,主要是一个关于固定资产中不动产的界定的文件,另外是不动产构成部分的附属设备也按此规则,包括《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等。
2017-03-24 08:1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另外,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购置的制冷机组只要不是专用于税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 而企业购买电梯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7-05-26 22:10:10

电子通行费普通发票么,这个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9-11-21 13:43:32

你好,可以的
2017-04-18 09:33:36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017-08-19 2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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