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下: 2014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2014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7万元 ;2014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执行消费税率为1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还有乙方代交消费税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如果在现实中,甲方给物资给乙方加工,甲方都要跟告诉乙方的材料成本是多少吗?不然的话乙方怎样知道甲方材料成本?如果材料成本甲方提供的话,那是不是甲方说低一点成本,那乙方就交少一点消费

菲童牛宝
于2017-03-22 22:09 发布 25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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