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个员工在2月4日提出离职,然后单位在2月8日就同意让这个员工不用上班了,那当月的社保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公司还应该为这个员工交纳吗?老板说这个员工只上了几天班,单位缴纳社保的部分也由这个员工自己承担,或者单位应缴部分按这个员工上班天数来交,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一米阳光
于2017-03-17 11:14 发布 105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3-17 11:21
老板想按天数来算,如果单位应缴部分786元,这个员工2月只算了8天班,就用786除以28天,再乘以员工上班天数8天,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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