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为什么:利息入账,但不能抵扣,要调增处理?问题:公 问
支付本金+利息时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本金部分)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部分)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利息个税,税率20%) 代缴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答
老师您好,我们企业租的房子签三年合同,但我们企业 问
先明确:你是承租方,房租发票应由房东(销售方)开,你自行开的发票不合规,需先处理不合规开票,再按实际租期重开 / 冲红。 冲红规则: 专票已抵扣:你作为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税务审核通过后,房东必须据此开红字发票,不是非要房东到场,系统可办。 房东不配合:书面催告 %2B 留存证据→向主管税务机关投诉(房东有开票 / 红冲义务)→税务可责令其改正、罚款;仍不配合,可走诉讼要求履行义务并赔偿损失。 未实际发生的 1 年租金:冲红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多缴税费可申请退税,同时调减对应费用,避免税前扣除风险 答
老师您好,比如我们24年研发产品,原料等当年放在研 问
你好,那需要有成本可以结转才可以的 答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都是电商平台销售的多,如拼多多 问
需要拼多多开发票给你们做账 答
老师,法定代表人死后(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的法人),多 问
您好,一般死后就要变更了 答

什么叫质押背书,听了两遍,可还是没太懂,能不能举个例子,谢谢老师
答: 同学你好 一、质押背书 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二、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 1、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换言之,如果背书人履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三、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 1、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2、第二款还规定:“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这里所指的汇票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以及为实现该等权利而进行的一切行为,如提示票据、请求付款、受领票款、请求作成拒绝证明、进行诉讼等。 四、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此外,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押行为无效。
老师,能举个例子,算下吗
答: 你好,比如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100万*2.5%%2B50万*5%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这1,2条说的是啥意思,老师能不能举个例子说一下,又是10%,又是50%的,还又100%的,这都咋看,咋算呢
答: 你好,可以在老师直播的时候互动环节直接提问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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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追问
2022-02-20 14:47
廖廖老师 解答
2022-02-20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