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存货发出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使用【未来适用法】;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这两个都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为啥 存货用未来适用法,投资性房地产 用追溯调整法?
王艳
于2022-02-08 17:10 发布 33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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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2-08 17:10
如果追溯起来是不可能的工作量,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不切实可行。所以使用未来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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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投资性房地产入账时成本是公允价值,所以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是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是调了公允的,所以用账面价值转换就可以了。
2021-12-17 22:07:15

你好,第四个是投资性房地产
2019-06-18 20:00:29

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一样
所以表格也一样的
2.可以的
2021-09-01 13:21:49

您好!
若自用房地产是采用成本方式计量的是可以转的 ,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是不可以
2020-07-02 11:41:58

科目是: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019-04-18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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